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怎样申请?
发布时间:2021-10-12 14: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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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一、申请材料

1.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含有事实与理由)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3.商标代理委托书

4.相关证据材料(商标使用证据、引证商标等)

二、申请费用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费为2000元人民币,包含商标局官费。

三、需要时间

商标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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