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期限商标法的规定是15天,可以自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审。
商标局发送商标驳回通知书的方式有邮寄和电子发文送达二种。商标驳回通知书发送方式和商标注册申请方式有关,以纸质文件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商标局发送纸质版商标驳回通知书给申请人。以商标注册申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文件被驳回的,商标局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发送电子版商标驳回通知书给申请人。即商标注册申请是以什么方式申请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就以相同方式给申请人。
纸质版商标驳回通知书复审期限是15天。以信封上到达本地的邮戳日视为申请人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邮戳日当日不计算期限以邮戳日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时间。
电子版商标驳回通知复审期限是30天。电子版商标驳回通知书有电子送达日期,即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发出电子版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满15日视为申请人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那么驳回复审期限=电子送达日期15天+法定期限15天,共计30天驳回复审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