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没有股东、注册资本、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和监事。这是由于分公司不是法人,在法律上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也就没有法定的代表人。由于其没有自己名称、执行机构、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独立财产等,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有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是依据总公司登记注册的,分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继承总公司。分公司名称是在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售后服务部”等字样,分公司经营范围依据总公司登记,且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分公司有负责人,其是由总公司委派负责管理这个分支机构。
分公司隶属总公司,是总公司因为业务需要而设立的一个分支机构,由总公司拨付经费给分公司运转,相当于是公司的一个部门,比如采购部、售后部、财务部等,且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