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后商标也要变更,需要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申请。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办理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局对每一个商标都设置了《商标注册簿》,记载注册商标及有关注册事项;《商标注册证》记载的注册事项与《商标注册簿》一致。公司名称变更后,此时《商标注册证》和《商标注册簿》上记载的公司名称还是原来的公司名称,与新的公司名称对不上,也就无法判断商标是归该公司所有。
另外,商标局和工商局不是一个部门,使用的登记系统也不一致。为了商标的正常使用不受影响,就需要商标注册人主动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
商标若不变更,倘若被工商部门或商标局监测发现,则有可能按《商标法》第四十九的规定,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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