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股东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就是按期出资,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占了多少股份就承担多少份额的责任。
比如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由甲、乙二个自然人出资,甲占注册资本60%,即30万元的股份,那么甲就承担这30万元的责任;乙占注册资本40%,即20万元的股份,乙同样只承担20万元的责任。
第一种情况:现在假设公司产生了100万元债务,倘若这50万元注册资本没有实缴到位,甲和乙就需要把这50万元注册资本缴足。缴足后这50万元就是公司资产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但剩余50万元的债务和股东甲乙就没有任何关系了,因为甲乙已经完成了出资义务,股东是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剩余50万元债务由公司承担,公司也没有钱清偿不了剩余50万元债务的情况下,公司就破产了。
第二种情况:同样是公司产生了100万元债务,且注册资本50万元已经实缴到位,股东甲乙已经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这100万元的债务只能找公司还,不能找股东甲乙来还,公司也没有钱清偿债务基本上就可以申请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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